铁路货运对我国货运市场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为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铁路货运清算环境,稳步扩大铁路货运市场份额,国铁集团于2018年在全路实行承运制清算改革,承运制清算模式一直沿用至今。基于目前铁路货运承运制清算规则中对运价高出部分的清算原则,通过实际调研与实例测算,研究发现当地方铁路公司作为承运企业进行发送作业时,在不同情形下存在因运价高出部分造成承运清算盈利极端化的现象,进而影响运输链条上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合作的积极性,不利于整体货运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基于此,提出对运价高出部分的清算规则进行优化的建议,实行科学合理的清算方式,使各运输企业的运输成本在不同运输条件下都能得到合理补偿,进而提高铁路运输企业的经营效益和揽货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