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纵横配置及其限度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具有横向集中与纵向延伸两个基本面向,进而形成不同的权力配置格局。合理确定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纵横配置模式及其必要限度,有利于充分发挥该制度的构造理性与治理效能。行政处罚权横向配置的基本理路是权力的综合性剥离、分布式集中与系统性重组。对此应立足必要性与可行性,兼顾相对性与相关性,强化整体性与协调性,使行政处罚权既能“交得出”,又能“接得住”,更能“管得好”。行政处罚权纵向配置的基本旨趣是解决上下级事、权、责的匹配问题。对此应结合立法原则和地方实际,以审慎推进权力下放工作为起点,以提升基层执法承接能力为关键,以强化上级协调监督机制为保障,让行政处罚权既能“放得下”,又能“接得住”,更能“管得好、有监督”。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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