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的嵌入带来公共治理效率和效果的提升。算法嵌入公共治理至少具有三重内在逻辑,即“数据+算法+模型”的技术逻辑、提升公共治理效能的实践逻辑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逻辑。当算法参与公共治理实践时可能产生技术、法律、社会和伦理四重风险。可以在算法嵌入公共治理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对其进行风险规制:在事前阶段,制定算法技术统一标准,建立算法影响评估机制,完善算法信息公开制度;在事中阶段,以数据权利制衡算法权力,以算法审计规制算法权力,以人工智能治理原则钳制算法权力;在事后阶段,打通异议申诉渠道,并构建科学合理的责任分配机制。与此同时,将法律、道德和文化等外部环境因素纳入考量,对算法风险进行系统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