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县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研究——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为例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区内强烈的矿业开发活动成为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重要诱发因素。为提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成果质量,支撑内蒙古自治区防灾减灾工作,本文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为研究区,开展县级尺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方法技术研究。首先通过InSAR和光学遥感技术开展了地质灾害隐患识别工作,查清了研究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和发育特征;再针对崩塌、滑坡等突发型与地面塌陷等缓变型地质灾害形成机理和控制因素等方面的差异,根据研究区孕灾地质环境特征,分别建立了这两类灾害的评价指标体系;之后利用信息量法完成了地质灾害的易发性评价;最后基于易发性评价结果,进一步以降雨和采矿活动为诱发因素,分别构建评价模型完成了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价。研究结果显示区内地质灾害极高、高、中和低危险等级区域面积占全区的6.74%、22.02%、38.38%和32.86%,其中极高和高危险区主要位于研究区的中部、东北部和南部,与采矿活动的地区分布特征基本吻合,表明本次风险评价模型具有较好的准确性。研究表明针对缓变型地质灾害和突发型地质灾害分别建立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可以得出较为可靠的评价结果,研究形成的评价方法对内蒙古自治区其它类似地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具有较好的示范推广价值。
华南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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